臨時牌照可以辦理幾次?
2024-12-06 01:17:46
作者:資訊小編
汽車臨時牌照最多可以辦理 3 次。
臨時牌照是剛買車時使用的,紙質的臨時牌照要粘貼在前后擋風玻璃里側,不按規定粘貼就等于無牌駕駛。
每輛車申請臨時牌照的次數不得超過 3 次,總使用期限一般為 45 天。臨時牌照的使用是有時限性和區域性的。比如新車使用臨時牌照不得超過 15 天,臨時牌照因地而異,應用期限最長可達 30 天。
車主應及時向車輛管理機關申請正式牌照,若超過期限未申請,會面臨暫扣車輛、罰款 200 元、扣 3 分的處罰決定。
如果新車號牌超過 15 天不能使用,車主應盡快向車輛管理機關申請正式號牌。如果由于車牌生產周期無法發放正式車牌,可以重新申請臨時車牌。
申請臨時牌照需要四個原件:所有者身份證、車輛合格證、購車發票、交通保險證。車主本人可以帶著這四種原件向車管所申請,也可以在網上車管所申請預約,用預約號碼和四種原件向車管所申請。
通常,如果符合相關規定,資料齊全,臨時牌照最多可以在兩三天內領取。
建議先買車后搖號的消費者,從提車到上牌的時間最好不要超過 2 個月。因為現在相關法規規定,每輛車的臨牌最多只能申領三次,三次過后即鎖定,不能再申領。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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