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如何起訴
交通事故死亡起訴需要做好以下這些準備和按照相應流程進行。
首先,死者家屬要準備好書面證據,比如證人證言,能證明損害的過程、原因、時間和地點,還有物證、醫療證明、醫療費用證明、死亡證明、損壞財產的所有權證明等。
然后,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律規定,原告要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要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而且要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起訴時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要是書寫起訴狀有困難,也可以口頭起訴,由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立案階段,受害人以原告身份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民事訴狀和相關證據,資料齊全的,法院受理審查,符合起訴條件,一般 7 日內立案,同時通知當事人。
庭前準備階段,法院立案后 5 日內向被告送達民事訴狀副本、應訴通知及原告證據材料,被告收到后 15 日內提出答辯意見,法院收到后送達給原告。有的法院還會向雙方送達限期舉證通知。
開庭審理階段,開庭時書記查明到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審判長核對當事人情況,宣布案由、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訴訟權利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接著原告陳述、被告答辯、證人作證、出示書證、物證、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等,審判人員發問、相互發問,然后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各方互相辯論,審判長詢問各方最后意見,庭審結束。
裁判階段,案件審理后,審判人員根據庭審查明的情況,結合各方證據,對案件進行評議,作出裁判結果。隨后送達裁判文書,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上訴。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有這些標準: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還有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失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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