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最新賠償項目是什么?
交通事故最新賠償項目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資料、診斷證明和醫療費清單等據實計算。康復費、整容費及其他后續治療費,依照醫囑或司法鑒定意見確定的必然發生費用據實計算。
住院伙食補助費:按住院天數乘以住院伙食補助標準計算。可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確定。若受害人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還包括受害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
營養費:通過營養期限乘以營養費標準得出。住院期間營養期按住院天數算,出院醫囑有加強營養意見的,參照醫囑確定營養期,醫囑未明確的,結合受害人情況或司法鑒定意見確定。
誤工費:分三種情況。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按實際減少的收入算。無固定收入能舉證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按公式計算。無固定收入且不能舉證的,按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規定,無收入或雇傭護工的,按當地護工勞務報酬標準乘以護理期限計算。護理期限至受害人恢復自理能力為止,因傷致殘不能恢復的,結合受害人年齡、健康狀況等確定,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原則上護理人員為一人,有明確意見的可參照確定人數。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傷殘等級確定。60周歲以下,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乘以傷殘賠償系數;60至75周歲,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 - (實際年齡 - 60))年乘以傷殘賠償系數;75周歲以上,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5年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下,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60至75周歲,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 - (實際年齡 - 60))年;75周歲以上,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5年。
被扶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18周歲以下,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乘以(18 - 實際年齡)除以扶養人數乘以傷殘賠償系數。60周歲以下,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乘以20年乘以傷殘賠償系數;60至75周歲,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乘以(20年 - (實際年齡 - 60))除以扶養人數乘以傷殘賠償系數;75周歲以上,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乘以5年除以扶養人數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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