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如何計算
車輛購置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 = 計稅價格×稅率,現行稅率是 10%。計稅價格依據不同購置情況而定,購買自用國產應稅車輛,計稅價格 =(全部價款 + 價外費用)÷(1 + 13%);進口自用車輛,計稅價格 = 關稅完稅價格 + 關稅 + 消費稅。另外,不同時期有優惠政策,如部分時段小排量乘用車、特定單車價格的 2.0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有減半征收情況,新能源汽車也有減免政策。
對于納稅人自產、受贈等方式取得并自用車輛,計稅依據由車購辦參照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應稅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特殊情況如進口舊車等,主管稅務機關根據有效憑證注明的價格確定計稅價格。
具體來說,若消費者購買一輛15萬元的國產車,去掉增值稅部分后按10%納稅。先算出計稅價格,即150000÷(1 + 13%)≈132743元,再計算購置稅,132743×10% = 13274.3元 。要是購買進口車,假設關稅完稅價格為20萬元,關稅為2萬元,消費稅為1萬元,那么計稅價格就是20 + 2 + 1 = 23萬元,購置稅則為230000×10% = 23000元。
在優惠政策方面,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5%征收;2015年10月1日起,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車減半征收,2018年1月1日起恢復至10%。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購置日期在此期間且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30萬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征收。2023年7月19日明確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延長至2027年底,其中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購置的新能源汽車減半征收,每輛新能源乘用車的減稅額上限為1.5萬元,按應稅車輛計稅價格的5%征收,若減半后稅額超過1.5萬元,超出部分需正常繳納。
總之,車輛購置稅的計算需要先明確計稅價格,再結合當時的稅率和優惠政策來精準算出應納稅額。消費者在購車時,應充分了解這些信息,做好預算規劃。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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