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插電式混動汽車不再獲得地補
2019-09-02 12:20:21
作者:黃增鑒
【太平洋汽車網 行業頻道】日前,廣州市新能源汽車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了《關于我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車購置地方財政補貼標準的通知》,至此,該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地方財政補貼標準正式出爐。
根據文件的內容,廣州將對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分階段補貼。第一階段為2019年1月1日至6月25日期間,而6月25日之后為第二階段,遵循最新的補貼政策。最值得關注的變化在于,對于6月25日之后購車的用戶來說,純電動汽車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則不再給予地方補貼,只能夠享受到國家補貼。
值得注意的是,純電動公交車以及燃料電池汽車依舊在地補的范圍內,其中燃料電池汽車按照不超過國家補貼1:1的比例補貼,純電動公交車按照不超過國家補貼1:0.5的比例補貼,且國家補貼和地方補貼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國家補貼+地方補貼+消費者支付金額)的60%。這表明,廣州市政府未來或將大力支持燃料電池汽車的研發推廣。(文:太平洋汽車網 黃增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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