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實施進京證新政 每年限辦12次
【太平洋汽車網 新車頻道】11月1日起,外地牌照車進北京六環內和通州須辦理“進京證”,每車每年最多可辦12次,每次使用期限最長7天,據推斷,每輛外地牌照車輛每年最多可在北京行駛84天。
早在2018年年中,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就對外公布了關于對外埠載客汽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顯示,自2019年11月1日起,對在本市部分行政區域內道路上行駛的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須辦理進京通行證)。新措施實施在即,為了避免違章受罰,我們將新措施的要點重溫一次。
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和通州區全域范圍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駛的,須辦理進京通行證。進京通行證應放置在車輛前風擋玻璃內側左下部(通過“北京交警APP”辦證的,需自行下載打印)。
每輛車每年最多辦理進京通行證12次,每次辦理的進京通行證有效期最長為7天。有效期屆滿前,應駛出上述范圍。未辦理進京通行證或進京通行證超過有效期,在上述范圍內支路等級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據停放天數相應扣減當年可辦理進京通行證的天數。未辦理進京通行證或進京通行證超過有效期,進入上述范圍道路行駛的,認定為“違反禁令標志指示行駛”的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下列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進入上述范圍內行駛,無需辦理進京通行證:
(一)已經領取外埠客運通行證的省際長途客運汽車和省際旅游客運汽車;
(二)軍隊、武警車輛及執行任務的警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通告的規定,在上述范圍周邊道路設置禁令標志,并通過增設、整合道路及城市公共空間視頻監控資源,加大執法、處罰力度。
1、在“北京交警App”首頁中,點擊“貨運汽車和小型客車辦理進京證”平臺,進入辦理頁面。
2、進京檢查站或辦證處現場辦理。現場辦理需提供6個證明:駕駛人的身份證明;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有效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經北京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確認車輛符合環保要求的憑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在上述范圍周邊道路設置禁令標志,并通過增設、整合道路及城市公共空間視頻監控資源,加大執法、處罰力度。除了“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處罰(100元3分)以外,進京證有效期滿未駛離上述范圍的車輛,將根據停放天數相應扣減當年可辦理進京通行證的天數。(文:太平洋汽車網 范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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