殼牌訴北殼商標侵權不正當競爭案勝訴
2020年12月29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就其受理的第(2018)京73民初1286號由原告殼牌品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殼牌(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殼牌”或“殼牌公司”)訴被告北殼潤滑油(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殼”)、河北劍馳潤滑油有限公司、清河縣安耐馳潤滑材料有限公司、王其凱以及宋春華,侵害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民事糾紛一案做出一審判決,認定北殼侵犯了殼牌注冊商標專用權,北殼使用與殼牌公司相似的字號進行注冊登記的行為,誤導消費者其與殼牌公司存在特定關聯,構成對殼牌公司的不正當競爭。法院責令北殼:
(1)自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涉案侵犯“殼牌”商標、“SHELL”商標,“喜力”商標,“HELIX”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及涉案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2)自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在第4類潤滑油及類似商品上使用現企業名稱-北殼潤滑油(北京)有限公司;
(3)自判決生效之日起,賠償殼牌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五百余萬元及合理維權支出五十余萬元等。
目前,該案尚處于上訴期內。殼牌公司將持續通過行政、司法等多種途徑打擊侵權行為,以保護公司的知識產權和廣大潤滑油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背景內容:
殼牌公司成立于1907年,是全球大型能源公司之一。殼牌(中國)有限公司是殼牌在中國的全資子公司,經營業務包括殼牌潤滑油在中國的生產和銷售。在中國,殼牌公司在潤滑油產品目錄下注冊了: 殼牌貝殼圖案殼牌、SHELL、喜力、HELIX、勁霸、RIMULA等商標。經過多年的開拓和發展,殼牌公司旗下的Helix®喜力®潤滑油、Rimula ®勁霸®潤滑油等潤滑油產品在中國市場已經贏得了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聲譽。
北殼通過使用與殼牌公司字號相似的“北殼”作為企業名稱中的字號進行注冊登記,通過在申請商標、申請專利、進行著作權登記時惡意模仿殼牌公司商標及產品外觀等方式,惡意攀附殼牌公司良好的商譽,使廣大消費者誤認其與殼牌公司存在特定關聯、混淆商品來源,實施侵犯殼牌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殼牌公司多次對北殼進行行政投訴,其仍繼續施行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殼牌商譽及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故殼牌公司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北殼相關主體提起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之訴。
殼牌(中國)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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