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委員:"機動車負全責"爭議條款應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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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3 14:25
] 太平洋汽車網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對于目前不少人質疑“道交法”這一條款公平性的問題,曾參與該法制定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莊公惠表示,有關部門應及時聽取百姓意見,爭取盡快對引起爭議的條款進行修訂。
莊公惠建議,在這一方面還是應該按具體責任來分,不能無原則地要求機動車負全責。如果撞人的是個打工者,而被撞的是高級知識分子或者大老板,究竟哪方才是強勢一方呢?所以不能說機動車方就一定是強勢的,被撞的行人一定是弱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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