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到先得3萬個“無車家庭指標”今起申請
【太平洋汽車網(wǎng) 天津車主通】今日(1月8日),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發(fā)布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等8部門關于實施優(yōu)化小客車調控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實施細則中明確:天津投放3萬個小客車無車家庭指標,通過資格審核的家庭,可直接獲得1個指標。
報名時間為:1月8日13:30——3月8日24:00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恢復和擴大消費的決策部署,有效釋放汽車消費潛力,持續(xù)優(yōu)化我市小客車調控政策,制定如下措施。
● 天津市優(yōu)化小客車調控政策的若干措施
一、實施無車家庭指標
年內定向投放3萬個無車家庭其他指標,按照申請時間順序配置,符合以下規(guī)定情形的,可以于本措施發(fā)布之日起60天內,以家庭為單位辦理1個無車家庭其他指標的申請登記:
(一)家庭由家庭主申請人和其他家庭申請人構成,申請人總數(shù)不得少于2人,家庭主申請人代表家庭參與指標申請;
(二)家庭主申請人已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件;
(三)其他家庭申請人限于家庭主申請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所有家庭申請人需屬于居住地在本市的人員;
(四)所有家庭申請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車指標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標申領資格,家庭主申請人規(guī)定時間內沒有發(fā)生逾期未使用以搖號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標的行為。
以家庭為單位申請配置指標的過程中,所有家庭申請人不能同時參與多個家庭配置。申請家庭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修改家庭申請人信息。
本市公安人口管理部門和本市民政部門配合進行家庭申請人信息核查,在本市登記的家庭申請人的婚姻登記信息通過天津政務信息共享平臺進行核實比對。對部分家庭申請人親屬關系、婚姻登記信息不能通過數(shù)據(jù)交換進行核查的,本市小客車總量調控服務機構(以下簡稱調控服務機構)通過指定網(wǎng)站通知家庭申請人。家庭主申請人可以自愿向本市公證機構申請辦理親屬關系公證或提供其他相關合法有效證明材料。
所有家庭申請人須聲明申請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并承諾遵守前述規(guī)定。申請家庭所填報的所有家庭申請人信息在規(guī)定時間內均審核通過的,視為該家庭通過資格審核。申請家庭對審核部門做出的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復核。審核通過后,家庭主申請人可獲取一個無車家庭其他指標。指標有效期為6個月且不得轉讓。家庭主申請人逾期未使用的,視為放棄指標,2年以內不得再次辦理增量指標申請。(市交通運輸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實施個人階梯搖號指標
年內定向投放1萬個個人普通車階梯搖號增量指標,個人累計參加普通車搖號25次及以上且未中簽的市民可參與個人階梯搖號活動,個人階梯搖號活動單獨實施,具體情況以調控服務機構發(fā)布的配置公告為準。
個人階梯數(shù)按照個人累計參與普通車搖號的有效次數(shù)來計算,個人累計參加25次至36次未中簽的階梯數(shù)為1,個人每累計參加12次且未中簽的,階梯數(shù)加1。即:累計參加37次至48次未中簽的階梯數(shù)為2,累計參加49次至60次未中簽的階梯數(shù)為3,以此類推。
個人階梯數(shù)為該個人的申請編碼出現(xiàn)在搖號池中的次數(shù)。申請編碼出現(xiàn)的次數(shù)越多,中簽率越高,但只能中簽一次。(市交通運輸委、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施高層次人才指標
經有關部門認定的海河英才A卡、B卡人員,名下未登記天津市小客車的,可申請一個高層次人才其他指標。(市交通運輸委、市人社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實施汽車融資租賃經營指標
在本市依法設立的融資租賃公司,經行業(yè)主管部門認定,符合已納入監(jiān)管名單、監(jiān)管評級為A級、具有汽車租賃業(yè)務經驗(上一年度汽車租賃資產余額大于等于5億元人民幣)、近一年未發(fā)生有責投訴等條件,且公司名下無達到報廢標準、達到報廢標準公告牌證作廢狀態(tài)機動車的,可結合實際業(yè)務規(guī)模限量申請指標用于汽車租賃業(yè)務經營。(市交通運輸委、市金融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優(yōu)化二手車周轉指標
為促進本市二手小客車經營行業(yè)健康有序發(fā)展,規(guī)范經營、依法納稅,經本市商務部門備案登記的二手車經營企業(yè)購買非營運二手小客車可申請周轉指標,周轉指標不限制總量、實行無償配置。使用周轉指標完成交易登記后的小客車,再次轉讓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時均不產生更新指標。周轉指標使用管理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市交通運輸委、市公安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調整增量指標配置比例
自2024年1月1日起,將《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津政發(fā)〔2019〕31號)年度10萬個小客車增量指標配置比例進行調整。增量指標將從原來的1∶5∶4的比例配置調整為1:7:2的比例配置,即:每個配置周期內,以搖號方式配置的節(jié)能車增量指標為1萬個,以搖號方式配置的普通車增量指標為7萬個,以競價方式配置的普通車增量指標為2萬個。具體情況以調控服務機構發(fā)布的配置公告為準。(市交通運輸委、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本措施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本措施未盡事宜,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的通知》(津政發(fā)〔2019〕31號)《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天津市促進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辦規(guī)〔2020〕8號)及《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天津市進一步促進汽車消費措施的通知》(津政辦規(guī)〔2021〕8號)執(zhí)行。
● 實施細則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恢復和擴大消費的決策部署,有效釋放汽車消費潛力,持續(xù)優(yōu)化我市小客車調控政策,市交通運輸委等8部門共同制定了《天津市優(yōu)化小客車調控政策的若干措施》,具體細則如下:
一、實施無車家庭指標
年內定向投放3萬個無車家庭其他指標,按照申請時間順序配置,符合申請條件的可以于2024年1月8日起60天內,以家庭為單位辦理1個無車家庭其他指標的申請登記,通過資格審核的可獲取一個無車家庭其他指標。
(一)無車家庭指標的數(shù)量及配置方式
無車家庭其他指標共3萬個,按照申請時間順序先后配置,申請時間為2024年1月8日13:30——2024年3月8日24:00,審核時間為2024年1月8日13:30——2024年4月20日24:00。
我們將對每個家庭按申請時間編號排序,并在家庭指標申請界面提示有關排序。排名在3萬名以內的家庭,在2024年4月20日24:00前通過資格審核的可直接獲取指標;排名在3萬名以外并在2024年4月20日24:00前通過資格審核的家庭,可在前3萬個家庭出現(xiàn)無法通過審核的情況后依次遞補。
(二)無車家庭的具體定義
家庭由家庭主申請人和其他家庭申請人構成,申請人總數(shù)不得少于2人,家庭主申請人代表家庭參與指標申請;其他家庭申請人限于家庭主申請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
舉例來說,一對夫妻可以組成一個家庭;子女和其父母可以組成一個家庭;單親父母和其子女可以組成一個家庭;親兄弟姐妹二人不可以組成一個家庭。
(三)無車家庭指標的申請條件
1.家庭申請人總數(shù)不得少于2人,家庭主申請人代表家庭參與指標申請,其他家庭申請人限于家庭主申請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
2.家庭主申請人已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件;
3.所有家庭申請人需屬于居住地在本市的人員,包括:本市戶籍人員、持有效本市居住證(實體證或電子證均可)的非本市戶籍人員、駐津部隊現(xiàn)役軍人及近兩年在本市連續(xù)居住且每年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港澳臺地區(qū)市民、華僑和外國人;
4.所有家庭申請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本市號牌小客車、名下沒有有效的本市小客車指標或不具有更新指標申領資格;
5.以家庭為單位申請配置指標的過程中,所有家庭申請人不能同時參與多個家庭配置;
6.家庭主申請人目前不在“因發(fā)生逾期未使用以搖號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標”的懲罰期內;家庭主申請人沒有在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內;
7.所有家庭申請人須承諾申請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申請家庭所填報的所有家庭申請人信息在2024年4月20日24:00前均審核通過的,視為該家庭通過資格審核。
8.現(xiàn)役軍人請到各小客車調控政務服務窗口申請。
(四)無車家庭指標的申請過程
家庭主申請人可登錄天津市小客車調控管理信息系統(tǒng)網(wǎng)站(http://xkctk.jtys.tj.gov.cn/),注冊并登錄個人賬號進入“用戶中心”界面,在“無車家庭指標申請”菜單欄中選擇“填報家庭申請”,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提交,家庭其他申請人登錄各自賬號并對申請信息進行確認后,無車家庭指標申請開始計算時間。
需要人工辦理業(yè)務的,可持有效身份證件、家庭關系證明等材料,所有家庭申請人共同到小客車調控政務服務窗口提交家庭指標申請并進行確認。
市民在注冊和登錄賬號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撥打市政務服務便民熱線“022—12345”進行咨詢。
(五)無車家庭指標的使用方式
家庭主申請人獲取無車家庭指標后,可用于購買新車及二手車,本次無車家庭指標不限制車輛購買地區(qū)。指標有效期為6個月且不得轉讓。家庭主申請人逾期未使用的,視為放棄指標,2年以內不得再次辦理增量指標申請。
(六)無車家庭指標的審核過程
申請人信息會同步發(fā)送至各審核部門。市公安人口管理部門負責審核申請人的本市戶籍信息、非本市戶籍人員居住證信息;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負責審核港澳臺地區(qū)居民、華僑、外國人的身份信息和在津居住情況;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審核車輛信息和個人的駕駛證件信息;本市公安人口管理部門和本市民政部門配合進行家庭申請人信息核查,在本市登記的家庭申請人的婚姻登記信息通過天津政務信息共享平臺進行核實比對。
對部分家庭申請人親屬關系、婚姻登記信息不能通過數(shù)據(jù)交換進行核查的,本市小客車總量調控服務機構(以下簡稱調控服務機構)通過天津市小客車調控管理信息系統(tǒng)網(wǎng)站(http://xkctk.jtys.tj.gov.cn/)通知家庭申請人。家庭主申請人可以自愿向本市公證機構申請辦理親屬關系公證或提供其他相關合法有效證明材料。
申請家庭對審核部門做出的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2024年4月20日24:00前提出復核。申請家庭所填報的所有家庭申請人信息在2024年4月20日24:00前均審核通過的,視為該家庭通過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家庭主申請人可獲取一個無車家庭其他指標。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是無車家庭指標申請自家庭其他申請人登錄賬號并確認申請信息后開始生效,主申請人完成信息填報后請及時完成家庭其他申請人的申請確認工作。
二是請申請人在申報過程中如實填寫婚姻狀態(tài)等家庭信息、認真核對全部填報信息,如因申請人填報有誤造成審核不通過,重新填報家庭指標申請會重新計算申請時間。
三是如果申請人的親屬關系、婚姻登記信息不能通過數(shù)據(jù)交換進行核查的,請申請人根據(jù)實際情況選擇自愿向本市公證機構申請辦理親屬關系公證或向天津市政務服務中心(天津市河東區(qū)紅星路79號) 小客車調控政務服務窗口提供其他相關合法有效證明材料(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材料將由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向有關部門發(fā)起書面核實,核實無誤的方為“合法有效證明材料”)兩種途徑。2024年4月20日24:00前未完成親屬關系公證或未完成合法有效證明材料書面核實的家庭不能獲取指標。
二、實施個人階梯搖號指標
(一)個人階梯搖號指標的數(shù)量及配置方式
年內定向投放1萬個個人普通車階梯搖號增量指標,個人累計參加普通車搖號25次及以上且未中簽的市民可參與個人階梯搖號活動,個人階梯搖號活動定于2024年3月底單獨實施,具體情況以調控服務機構屆時發(fā)布的配置公告為準。
(二)個人階梯數(shù)的計算方式
個人階梯數(shù)按照個人累計參與普通車搖號的有效次數(shù)來計算,個人累計參加25次至36次未中簽的階梯數(shù)為1,個人每累計參加12次且未中簽的,階梯數(shù)加1。即:累計參加37次至48次未中簽的階梯數(shù)為2,累計參加49次至60次未中簽的階梯數(shù)為3,以此類推。
(三)個人階梯數(shù)的具體意義
個人階梯數(shù)為該個人的申請編碼出現(xiàn)在搖號池中的次數(shù)。
舉例來說,市民張某累計參加36次普通車搖號且未中簽,他的階梯數(shù)為1,出現(xiàn)在搖號池中的次數(shù)也為1;市民王某累計參加60次普通車搖號且未中簽,他的階梯數(shù)為3,出現(xiàn)在搖號池中的次數(shù)也為3;市民劉某累計參加61次普通車搖號且未中簽,他的階梯數(shù)為4,出現(xiàn)在搖號池中的次數(shù)也為4;申請編碼出現(xiàn)的次數(shù)越多,中簽率越高,但只能中簽一次。
(四)個人階梯搖號指標的使用方式
申請人獲取個人階梯搖號指標后,可用于購買新車及二手車,本次個人階梯搖號指標不限制車輛購買地區(qū)。指標有效期為6個月且不得轉讓。申請人逾期未使用的,視為放棄指標,5年以內不得再次辦理增量指標申請。
三、實施高層次人才指標
(一)高層次人才指標申請條件
經市人才部門認定的海河英才A卡、B卡人員,名下未登記天津市小客車的,可申請一個高層次人才其他指標。
(二)高層次人才指標申請方式
經市人才部門認定的海河英才A卡、B卡人員,且滿足名下未登記天津市小客車條件的,可持相關材料到天津市政務服務中心(天津市河東區(qū)紅星路79號) 小客車調控政務服務窗口辦理高層次人才其他指標申請業(yè)務。
四、實施汽車融資租賃經營指標
(一)汽車融資租賃經營指標申請條件
一是融資租賃公司需要在本市依法設立;
二是融資租賃公司需經市金融部門認定,符合已納入監(jiān)管名單、監(jiān)管評級為A級、具有汽車租賃業(yè)務經驗(上一年度汽車租賃資產余額大于等于5億元人民幣)、近一年未發(fā)生有責投訴;
三是融資租賃公司名下無達到報廢標準、達到報廢標準公告牌證作廢狀態(tài)的機動車。
(二)汽車融資租賃經營指標申請方式
符合條件的融資租賃公司,經市金融部門確定可申請指標額度后,可持相關材料到天津市政務服務中心(天津市河東區(qū)紅星路79號) 小客車調控政務服務窗口辦理汽車融資租賃經營指標申請業(yè)務。
五、優(yōu)化二手車周轉指標
為促進本市二手小客車經營行業(yè)健康有序發(fā)展,規(guī)范經營、依法納稅,《市交通運輸委市公安局市商務局關于印發(fā)天津市二手車交易周轉指標管理辦法的通知》(津交規(guī)〔2023〕3號)已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實施,經本市商務部門備案登記的二手車經營企業(yè)購買非營運二手小客車可申請周轉指標,周轉指標不限制總量、實行無償配置。使用周轉指標完成交易登記后的小客車,再次轉讓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時均不產生更新指標。
六、調整增量指標配置比例
自2024年1月1日起,將《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津政發(fā)〔2019〕31號)年度10萬個小客車增量指標配置將從原來的1∶5∶4的比例配置調整為1:7:2的比例配置,每個配置周期內,以搖號方式配置的節(jié)能車增量指標為1萬個,以搖號方式配置的普通車增量指標為7萬個,以競價方式配置的普通車增量指標為2萬個。具體增量指標配置情況以調控服務機構當月發(fā)布的配置公告為準。
七、其他事項
本措施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有具體實施起止期的除外)。
本措施未盡事宜,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的通知》(津政發(fā)〔2019〕31號)《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天津市促進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辦規(guī)〔2020〕8號)及《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天津市進一步促進汽車消費措施的通知》(津政辦規(guī)〔2021〕8號)執(zhí)行。
● 政策解讀
一、本次小客車調控政策優(yōu)化的背景是什么?
答:為拉動消費和經濟增長,2020年起我市開始實施促進汽車消費措施,其中涉及小客車調控工作重點有兩項措施。一是增投增量指標。連續(xù)4年每年增投個人搖號指標3.5萬個;2022年10月向搖號滿60次且未中簽人員專項配置2萬個指標,限定在我市購買新車。二是設置區(qū)域指標。區(qū)域指標政策為我市首創(chuàng),用于在我市購車使用,不受總量限制可直接申請。使用區(qū)域指標登記的燃油車在工作日高峰時間段不能進入外環(huán)線以內區(qū)域行駛,區(qū)域指標用于釋放環(huán)外市民用車需求。通過我市小客車調控措施的不斷優(yōu)化,在多重政策疊加作用下,有效滿足了市民用車需求。為落實國家鼓勵限購城市年內對無車家庭定向增發(fā)購車指標等政策要求,我市需要對現(xiàn)有小客車調控政策做進一步優(yōu)化調整。
二、本次對個人指標有哪些優(yōu)化政策?
答:針對個人指標,主要進行了如下優(yōu)化:
一是實施無車家庭指標。向無車家庭定向投放3萬個指標,按照申請時間順序配置,通過審核條件的家庭可直接申領;
二是實施個人階梯搖號指標。向久搖不中人群定向投放1萬個個人普通車階梯搖號指標,個人階梯搖號活動單獨實施;
三是實施高層次人才指標。滿足條件的“海河英才”A卡、B卡人員,名下沒有我市小客車的,可申請1個高層次人才指標。
三、《措施》中的“無車家庭”如何進行認定?
答:家庭由家庭主申請人和其他家庭申請人構成,申請人總數(shù)不得少于2人;其他家庭申請人限于家庭主申請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所有家庭申請人需屬于居住地在本市的人員;所有家庭申請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車指標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標申領資格。
四、家庭申請人關系無法通過政務數(shù)據(jù)審核的市民,怎么做才能通過資格審核?
答:對部分家庭申請人親屬關系、婚姻登記信息不能通過數(shù)據(jù)交換進行核查的,市小客車總量調控服務機構(以下簡稱調控服務機構)通過指定網(wǎng)站通知家庭申請人。家庭主申請人可以自愿向本市公證機構申請辦理親屬關系公證或提供其他相關合法有效證明材料。
五、《措施》中階梯搖號的期數(shù)如何認定?
答:個人累計參加本市普通車增量指標搖號的期數(shù)大于或等于25期的市民可自主報名參加階梯搖號。搖號期數(shù)不包含參加節(jié)能車增量指標搖號的期數(shù)和參加普通車增量指標競價的期數(shù)。搖號期數(shù)為累計計算,中間中斷過不會重新計算。若個人發(fā)生中簽,其搖號期數(shù)將清零。
(來源: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天津市小客車調控管理信息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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