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脫審三年就不能再審,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在檢驗有效期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應當強制報廢。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1、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2、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3、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4、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5、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6、專用校車使用15年;7、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20年;8、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其他載貨汽車使用15年;9、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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