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年檢過期一年需要及時去補審。機動車超期未審驗上路行駛一旦被交管部門查處,按照《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七條第四項之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記3分,罰200元,可并處暫扣車輛。汽車年檢的相關規定:1、交強險脫保車輛上路行駛,由公安交管部門扣留機動車,并通知其投保,處罰其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2、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的,公安交管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3、目前公安交管部門已推出的疫情防控期間駕駛證審驗換證、機動車檢驗等業務“延期辦”政策繼續適用,對駕駛證逾期未換證、未審驗、機動車逾期未檢驗等情形,不予進行處罰,具體恢復期限將根據疫情變化情況另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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