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臨時車牌有效期分為15日,30日,90日,包括工作日和節假日,其中本行政轄區內臨時行駛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15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需要跨行政轄區臨時行駛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30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領取臨時號牌時須按要求,填寫《臨時行駛車登記表》,提交以下資料:1、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2、機動車來歷憑證;3、國產機動車的整車出廠合格證,進口機動車的進口證明;4、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和發動機號碼拓印模。車管所審核上述資料符合規定,并對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性能檢測合格,予以核發臨時行駛車號牌,并簽署有效期和起止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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