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動力汽車限行;插電式混動車型不限。以下為不限車輛:1。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的新能源汽車。此外,新能源汽車車牌按照不同車型分段管理。2.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掛“make”字頭號牌的車輛和獲準臨時入境的車輛。3.公共汽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大型客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微型客車、郵政專用車、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游客車運營證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的單位班車和校車。4、環衛、園林綠化、道路養護專用作業車、殯儀館殯儀車、車身噴涂統一標識以及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和清障車專用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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