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檢上線:根據公安部和國家質檢總局的相關規定,本市將于今年9月1日起試行6年內非營運轎車、微型客車等車輛免檢上線政策。(一)2010年9月1日(含)以后符合免檢手續的車輛類型登記日期的非營運轎車(含大型轎車)和非營運小型客車、微型客車。卡車【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GA 802-2014)】,不包括7座及以上車輛。(2)下列情況的車輛不能免檢。一是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車輛不免檢;二是購車后長期未注冊登記者(自交付之日起超過4年未注冊登記者)不免檢;三是2014年9月1日前達到檢驗有效期,但逾期未參加檢驗的非營運汽車等車輛,不能享受免檢政策,仍需按原規定到檢驗機構參加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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