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免檢時間從機動車登記當月開始。2010年9月1日后注冊登記的非營運車輛(7座以下汽車)和非營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享受6年免檢政策。所謂六年免檢,只是從上線檢查。時間從購車當年開始,前五年免檢上線。但是需要每兩年申請一次檢驗標志,從第六年開始需要上線檢驗。以下是六年免檢的介紹:1。六年內注冊登記的非營運大、小、微型汽車(七座以下)和非營運小、微型客車享受六年免檢政策。2.廂式貨車,7座或7座以上車輛;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超過4年未上牌;期間發生的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有交通違法行為或交通事故未處理的車輛不享受六年免檢政策。3.屬于免檢范圍的車輛,6年內可免于上線檢驗,但需每兩年攜帶行駛證、身份證、交強險保單復印件到車管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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