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涉嫌危險駕駛,依法可處以拘役和罰金。拘役是一個月到六個月,所以酒駕是六個月以下的拘役罰金。如造成人員傷亡,另議: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其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2、酒后駕駛機動車營運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其戒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操作機動車;3.2010年4月1日起實施的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規定,飲酒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次性扣12分。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醉酒駕駛的,處15日以下拘留,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并處500
元(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