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直接扣100分,考試判定為不合格。科目二的介紹如下:1。科目二的含義:科目二又稱小路考,是機動車駕駛證考試的一部分,是野外駕駛技能考試科目的簡稱。考試項目包括五項必考:倒車入庫、側停車、定點坡道、直角轉彎、彎道行駛。2.科目二評分:滿分100分,設置不合格、減20分、減10分、減5分的項目評分標準。3.科目二考試次數:一次。如果考試不及格,可以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在十日后重新預約考試。在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有效期內,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考試次數不得超過5次。第五次聘任考試仍不合格,已通過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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