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轂的修改需要備案。以下是相關(guān)介紹:1。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第五章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除本辦法允許變更的登記項目外,已登記機動車的其他登記項目不得變更。2.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第六十九條: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規(guī)定的六種可以改變車輛標志的情形外,私自涂改、更換、改裝不能改變的項目,將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第六十九條扣留車輛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責令恢復(fù)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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