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車只在廣州停留三天,不用考慮限行。四停,四停,連續四天,然后漲停:1。自2018年7月1日零時起,非廣州市中小客車(含臨時號牌車輛,下同)駛入本市下列區域(不含高速公路、華南快速路、
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連續行駛時間最多不超過四天(按自然日計算,下同),重新行駛間隔時間為四天以上(下同)2。外地車牌的車進入廣州限行一天,只能四天進一次,也可以廣州連續開放后停四天。這就是廣州限行區域的外地車四停四停政策,要么連續四天,要么連續四天。3.即使中途進了廣州,但是四天不停車,也是違法的,要扣分,要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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