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應急車道行駛的處罰:1。根據新交規,機動車在城市快速路、快速路遇交通擁堵時,非緊急情況下在道路應急車道或者路肩停車的,處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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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罰款,記6分,15日內繳納;2.非緊急情況下,走應急通道,罰款200元,扣6分;3.《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第四項: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不得有下列行為:非緊急情況下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4.非緊急情況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行駛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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