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被扣滿12分的,按以下處理:實習期內駕駛證記分達到12分的,駕駛證作廢,重新學習,重新考試;實習期后扣12分的話,需要學習培訓7天,考第一科。以下是延伸材料:1。法律: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除對機動車駕駛人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制度(以下簡稱記分),記分周期為12個月。2.大型車輛標準: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客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但尚未達到12分。持有其他駕駛證準駕車型的,承擔同等及以上責任且駕駛證不被吊銷,校車駕駛人也參加學習。這是認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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