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的費用是可以變動的(第一年除外),計算公式如下:最終保費=基本保費 (1與道路交通事故相關的浮動費率) (1與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相關的浮動費率A)根據規范,浮動費率最低只能下調30%,即車主連續三年未出險的,其浮動費率可以下調30%;而且浮動幅度最高30%。下面介紹不交交強險的后果:1。不繳納交強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按規定扣留車輛,并處應繳保費兩倍的罰款。這個強制交強險是必須要交的。2.交強險的作用:隨著我國汽車數量的不斷增加,交通事故頻發,但很多責任人卻無力賠償受害者的損失,從而給受害者及其家庭造成了難以彌補的困難。如果有強制保險的介入,當責任方無力賠償時,保險公司可以幫助受害者及其家屬緩解交通事故帶來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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