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充電樁車位會被罰款。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新建住宅區、辦公樓應配備足夠的充電停車位或預留安裝條件。比如
北京,據相關媒體報道,此前規定新建住宅小區停車位100%配備充電樁,至少配備25%的辦公用房,各區公共停車場公共充電設施比例不低于停車位的10%。更多信息如下:注1:但在具體執行中,全國有很多地區因為物業不配合,或者業主沒有固定車位,沒有私人充電樁,無法安裝充電車位。據統計,截至2019年9月,超過31.34萬輛新能源汽車沒有配備充電樁,這意味著這些車主需要使用公共充電樁。但很多充電車位長期被燃油車占用。注2: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建議的罰款規定如果實施,意味著北京市對非電動車占用電動車停車位的行為將有具體的處罰依據和明確的罰款額度。其他省市地區也會陸續出臺相應的管理辦法。這種非電動車占用電動車在全國各地存在的停車場和路內停車位的專屬車位,而后者又不能停車充電的現象,勢必會起到立竿見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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