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指數需要三四天,六個月是許可期。下面具體介紹不同情況下指標更新的時間:1。六個月內完成申請:單位或個人出售或報廢小客車后需要申請更新小客車指標的,應在完成車輛轉移和注銷登記之日起六個月內提交并完成申請。逾期未完成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更新指標申請。2.相關證明:單位或個人出售或報廢其名下小客車后需要更新小客車指標的,無需參加搖號,可直接申請更新指標,并以《小客車更新指標確認通知書》作為更新指標的證明文件,自取得更新指標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車輛登記手續。逾期未完成的,視為自動放棄更新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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