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個月實習期期滿后,駕駛員可以單獨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第六十五條規定,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應當由三年以上相應以上駕駛證的駕駛人陪同。法律依據:1。《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首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后的12個月為實習期;2.《123號令》第六十五條第二款:實習期內在高速公路上駕駛機動車的,應當由三年以上相應以上駕駛證的駕駛人陪同;3.隨行司機應坐在副駕駛位置,引導見習司機。駕駛員未陪同或不符合要求的,罰款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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