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扣分的學習過程:1。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客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分的,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后30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審驗;2.需要參加審驗的駕駛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未記滿12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未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駕駛證被查封、扣押、暫扣、注銷、吊銷或者撤銷;3.我必須參加至少三個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和文明駕駛、應急反應等知識學習。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學習結束后,駕駛員在《駕駛人審驗學習教育記錄表》上簽字確認,領取學歷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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