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車修車期限是沒有法律規定,建議拿到交通責任事故認定書就可以開始維修。一般的交通事故,事實簡單,責任清楚,交警當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開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以下是發生交通事故保險理賠的流程:及時通知保險人:發生交通事故時,必須立即向事故發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告,并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否則保險公司可以拒賠。車輛交通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應盡快向保險公司報案,無論是電話報案還是直接報案。確定事故車輛的損壞情況:保險公司應主動到事故現場進行勘驗,并對事故車輛的受損情況進行評估。警察到達事故現場后,應首先搶救受傷人員,然后對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對未逃逸的交通事故,不需要檢驗鑒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10日內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在5日內作出檢驗鑒定,并出具證明。處理索賠程序:被保險人在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時,應攜帶行駛證、保險合同和事故責任認定書等相關證件。保險公司要在48小時內對車輛進行定損,被保險人在定損前不能修理車輛。保險公司要出具一份車損清單,明確更換配件、修理車輛的費用和工時。簽名生效:投保人對清單無爭議的,簽字生效,作為保險公司理賠的依據。如果有爭議,可以拒簽。在被保險人對定損單沒有爭議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以對車輛進行維修和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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