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左邊的車道是超車道,所以最低時速是110公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行駛速度,其最高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最低自身速度也應當低于每小時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公共汽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80公里。2.和方向有兩條車道的,左側車道最低車速為100km/h,最左側車道最低車速為110 km/h,中間車道最低車速為90 km/h,道路限速標志指示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指示的車速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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