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燈的用法可以分為行車燈、遠光燈和近光燈、轉向燈。詳情如下:行駛燈:行車燈也叫側燈,是用來讓車輛的四個角看得見的,亮度沒有大燈高。這種燈在下雨天、天黑或者地下停車場都要開。遠光燈和近光燈:遠光燈的照明高度比近光燈高,所以能照亮更高更遠的物體。近光燈一般用在有路燈的道路上。遠光燈用在沒有照明的道路上,經常用來照亮遠處道路上方的路標。轉向信號:車輛需要轉彎時,必須提前打開轉向燈,確認后方沒有車來時,車輛才能轉彎。禁止在未確認后方情況下,打開信號后立即轉向。超車前打開左轉向燈,確認符合超車條件后再超車。如果后車有超車意向,可以打開右轉向燈示意后車超車。在紅綠燈前的掉頭或轉彎車道,不需要一直打轉向燈,等車輛轉彎時再打轉向燈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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