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有拒賠的規定嗎?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交強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交強險有四種法定除外情形,分別是:(一)駕駛人未依法取得駕駛資格的;(二)駕駛人醉酒駕駛的;(3)被保險機動車在被盜竊、被搶劫期間造成事故的;(4)被保險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如遇上述四種情況,保險公司將不承擔保險賠償責任。但根據《交強險條例》的規定,保險公司有依法墊付搶救費用的義務,同時有向受害人追償的權利。結合《交強險條款》第九條,另外“保險人不負責墊付和賠償其他損失和費用”。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四項除外責任屬于法定免責條款,保險公司無需履行《保險法》第十八條關于“約定免責條款”的明確說明義務。只要被保險機動車有以上四種情況,保險公司都可以無條件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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