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交通事故網】公安部、保監會日前聯合發布通知,決定自2010年3月1日起,逐步實施酒后駕駛違法行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浮動費率制度。《通知》要求,各保監局、各省級公安機關要在充分測算、論證的基礎上,在公安部、保監會確定的交強險費率浮動范圍內,明確酒后駕駛、醉酒駕駛違法行為的浮動費率標準。其中,酒后駕駛違法行為的保險費率控制在10%至15%之間,醉酒后駕駛違法行為的保險費率控制在20%至30%之間,累計保險費率不得超過60%。經過隨機調查,大部分東莞市民表示支持新政策的實施。他們認為,酒駕和機動車交強險費率浮動制度會增加酒駕違法成本,對酒駕形成一定壓力,減少酒駕行為。東莞交強險費率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