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月21日從成都市政府新聞辦獲悉,在成都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除享受出行不受尾號限制的政策外,個人在自有停車位自建充電樁,可獲得6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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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起的補貼。預計從明年起,他們將在交管部門規劃設置的臨時停車場享受“2小時內免收停車費”的優惠政策。為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應用,今年4月,成都市明確提出“鼓勵個人在自有停車位自建充電樁,每個新建充電樁補貼600元,公交、環衛等公共服務積極購買新能源汽車。對非政府組織和公共機構購買的新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中央補貼的60%給予地方配套補貼;“新能源汽車出行不受尾號限制”等支持政策。成都市經信委相關負責人透露,2016年將進一步加大對新能源汽車的扶持力度。成都市相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包括新建公共建筑停車場配建、社會公共停車場預留充電設施或具備建設安裝條件、交管部門規劃的道路臨時停車場2小時內新能源汽車免收停車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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