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個月一部粵R車亂變道我車車頭發生掛擦,當時對方還肯承認責任說要報交,那就報交警,當時晚上七點下著大雨我當時熄火開近光燈和雨刷等交警,快等了一個小時交警才來,結果一不小心把電瓶電用光打不著火,交警來到處理當然判對方全,后面我打保險公司電話叫來拖車拖車拖到幾十公里4S店拖車費360,自己付而且還花了一百多在4S店附旅館住了一個晚上,后面車修費用125,然后我將兩張發票共1610寄給子對,對方發兩條信息給我說保險公司只賠一半拖車費,后面我打對方保險公司問原來保險公司賠給那車主161,那車主想騙走我18,后面我打電話給那車主揭穿他他居然耍起無賴說那拖車費分錢都不給我,后面我打幾次對方保險公司電話那保險公司說那錢已經給那車主就不管了叫我去跟那無賴協商(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像這種情況我該怎么處理修車費是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