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發《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補貼消費者。根據2016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標準,純電動汽車最高補貼5.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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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混合動力汽車最高補貼3萬元。2016年新能源汽車參照續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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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進行補貼,其中100至150公里,補貼2.5萬元;50公里到250公里,補貼4.5萬元,250公里以上補貼5.5萬元。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續航里程超過50公里,給予3萬元補貼。通知稱,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銷售新能源汽車產品時,按照扣除補貼后的價格與消費者結算,中央財政按程序將企業支付的補貼再分配給生產企業。記者發現,2017年以來,除燃料電池車外,其他車型補貼標準均有所下降。其中,2017-2018年補貼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降低20%,2019-2020年補貼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降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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