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晚,
北京新能源汽車行業協會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北京市新能源乘用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備案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2017年以前已在北京備案的新能源小客車生產企業和產品需重新核準,原備案信息不再作為享受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車單獨號牌配置和市財政補貼政策的依據。根據這份通知的新要求,北京新能源汽車行業協會開始接收新能源乘用車生產企業和產品的備案申請材料,并對材料齊全的企業進行售后服務檢查。符合申報要求的企業和產品在官網公示后,將由專家組進行評審。對通過審查的企業和產品,北京市經信委將會同市級相關部門發布備案信息。據了解,北京市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細則已于2月17日發布,但補貼的新能源汽車目錄尚未明確,進入前五個推廣目錄的車型仍在重申中。據悉,北京地區的目錄預計在2月26日左右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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