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速度通常在150-300米的范圍內測量,在城際公路和國道上,速度通常在100-200米的范圍內測量。測速有兩種:固定攝影和移動攝影。為了提高抓拍的準確性,雷達會在雷達前方100米左右形成一個警戒區,對超速的司機進行拍照。“電子眼”又稱“電子警察”,是“智能交通違章監控與拍照管理系統”的俗稱。1997年在深圳開發,逐步推廣。電子眼用于監控機動車闖紅燈、逆行、超速、越線、違法停車等違法行為。通過車輛檢測、光電成像、自動控制、網絡通信、計算機等多種技術。從而實現全天候監控,抓拍車輛違法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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