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綠燈的用途1、就是代替交警指揮交通啊,就是為了保證整個道路的暢通,確保車輛安全、迅速的通過。2、信號燈的出現,使交通得以有效管制,對于疏導交通流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減少交通事故有明顯效果。1968年,聯合國《道路交通和道路標志信號協定》對各種信號燈的含義作了規定。綠燈是通行信號,面對綠燈的車輛可以直行,左轉彎和右轉彎,除非另一種標志禁止某一種轉向。左右轉彎車輛都必須讓合法地正在路口內行駛的車輛和過人行橫道的行人優先通行。紅燈是禁行信號,面對紅燈的車輛必須在交叉路口的停車線后停車。黃燈是警告信號,面對黃燈的車輛不能越過停車線,但車輛已十分接近停車線而不能安全停車時可以進入交叉路口。此后,這一規定在全世界開始通用。紅燈是停止信號,綠燈是通行信號。交叉路口,幾個方向來的車都匯集在這兒,有的要直行,有的要拐彎,到底讓誰先走,這就是要聽從紅綠燈指揮。紅燈亮,禁止直行或左轉彎,在不礙行人和車輛情況下,允許車輛右轉彎;綠燈亮,準許車輛直行或轉彎;黃燈亮,停在路口停止線或人行橫道線以內,已經繼續通行;黃燈閃爍時,警告車輛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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