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賠時間是有限制的。如果是財產賠償的話為兩年,如果有人身賠償的話則為五年。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為五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故找保險公司理賠時,應當區分理賠對象是否為人身損失,判斷具體的訴訟時效。法律依據:《保險法》第二十六條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