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交通事故案件不能立案仲裁。目前沒有法律賦予仲裁委員會處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權力,當事人可以采取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四條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三條下列糾紛不能仲裁:(一)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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