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駕駛證未年審的,是不得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根據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駕駛證六年有效期屆滿換領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否則是不能換領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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