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人民法院受理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范圍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及財產損失的具體賠償爭議。主要包括具體賠償數額、賠償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及當事人不履行或遲延履行賠償協議等方面的糾紛問題。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四條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民事訴訟法》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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