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特種車輛的使用: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在執行緊急任務遇交通受阻時,可以斷續使用警報器,但不得在禁止使用警報器的區域或者路段使用警報器,夜間在市區不得使用警報器,列隊行駛時,前車已經使用警報器的,后車不再使用警報器。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六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在執行緊急任務遇交通受阻時,可以斷續使用警報器,并遵守下列規定:(一)不得在禁止使用警報器的區域或者路段使用警報器;(二)夜間在市區不得使用警報器;(三)列隊行駛時,前車已經使用警報器的,后車不再使用警報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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