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事故可以先起訴再申請鑒定。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當事人對道路事故造成的損害賠償有爭議的,可以先行向人民法院起訴。起訴之后,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鑒定申請。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四條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第八十五條當事人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后,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的,可以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當事人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自人民調解委員會作出終止調解之日起三日內,一致書面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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