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牌可以出省。必須要懸掛跨行政轄區臨牌(棕黃底紋黑字黑框線),只有懸掛這種臨牌的車輛才可以出省行駛,懸掛藍色臨時本地牌照出省時,將被作為無號牌車輛處理,車輛將被按規定扣留,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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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罰款200元以上,臨牌有效期為30天;必須攜帶機動車發票、合格證原件備查。必須太平洋汽車駛證。 準予機動車臨時上道路行駛的紙質機動車號牌,也稱臨時行駛車號牌。是指新購車輛在未正式落戶前由公安車管部門發放的臨時車輛行駛證明。 臨時車牌的有效期一般不會超過三十天。有這4種:行政轄區內臨時號牌、跨行政轄區臨時號牌、試驗用臨時號牌、特型機動車臨時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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