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同時,車庫的取得和使用、應當遵守法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也就是說,業主在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前提下,有權依照個人意愿決定如何使用;同時任何人都不得限制或剝奪他人的自由和權益。 至于一個車位能否同時停兩輛車,要看是否超出車位劃線。 業主對產權車位應以地面劃線范圍為限合理使用,超出車位劃線范圍的區域屬于業主共有的公攤面積,若業主對公攤面積的使用超出合理范疇,應征得其他業主的同意,否則物管有權予以管理和制止。 沒超出劃線,停幾輛車都沒問題。若物業的管理成本因此提高,物業可和業主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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