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汽車應裝備符合規定的三角警告牌;中型(含)以上載客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應配備處于有效期內的滅火器和消防器材,滅火器在車身應安裝牢靠并便于使用。違者將處以警告或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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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罰款。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 車上備有滅火器是為了防止意外火災,車主必須學會使用。當汽車發生小火災時,要先將滅火器的保險銷拔掉,手握住瓶體另一只手則捏緊壓把,把干粉噴向火源根部。 如果發動機部位起火,發動機蓋受熱無法打開,可以將滅火器對準發動機艙的縫隙噴干粉,能控制火勢防止蔓延,最好不要打開機蓋,以免增加發動機的氧氣濃度,火勢加大。 在日常生活中,駕駛員應該對一些常用的行車安全知識有所了解,以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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