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直行通過有照明設施并且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用近光燈,夜間直行通過無照明設施且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用遠光燈。夜間直行通過有或無照明設施且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均要交替使用遠、近光燈,提醒在垂直方向的汽車和行人。在快要到達時需要把車速降低,防止出現突發情況,可以有充足的時間應對。 夜間燈光的使用: 1、在有良好的照明道路上駕駛車輛時,應該使用近光燈;而且跟車時也需要使用近光燈,便于前車通過后視鏡觀察車后方的情況;如果在會車時與對向車相距150米時,也需要把遠光燈切換為近光燈。 2、夜間行駛車輛通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急彎、坡路和
超越(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前方車輛等情況時,需要遠近光燈交替使用。 夜間超車時,提前打開轉向燈并且觀察后方車輛,如果后方車輛距離較近那么就不建議打轉向燈超車,這樣做很容易導致后方車輛措手不及。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