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除了應急車道和汽車服務區都不可以停車。 以下是在高速停車的相關介紹: 1.因故障、事故等原因必須停車時,提前打開轉向燈,停在應急車道或硬路肩,禁止在行車道上停車。打開危險報警閃光燈,在車后150米處貼上與車外側平行的三角形警示牌; 2.如遇夜間、雨、雪、霧等惡劣天氣,應加大距離至200m,同時開啟示廓燈。遇到嚴重故障,不要長時間自己修理車輛,更不要攔截其他車輛求助;右門下車,移到高速護欄外,立即報警求助。如非車輛故障車輛隨便在高速停車是非法且不安全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一條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可給予其罰款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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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記6分的頂格處罰; 如果在高速公路行車過程中,駕駛員感覺不適希望停車,最好先下高速公路或者尋找高速公路中的休息區、加油站等處。 高速上唯一可以停車的地方就是服務區和應急車道,正常停車選擇服務區,緊急停車選擇應急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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