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機動車時,副駕駛也應系好安全帶。副駕駛必須系安全帶的要求已經明確規定。副駕駛未系安全帶的,執勤交警可以對該乘客處以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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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罰款。高速不系安全帶:1.123號文件規定,駕駛人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駛時不系安全帶的,一次記2分;2.在高速公路上開車不系安全帶,罰款50分,扣2分;3.不系安全帶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的,罰款50元,不扣分;4.駕駛人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不系安全帶的,處五十元以下罰款,不得扣除;5.副駕駛被電子監控抓拍或者當場不系安全帶的,罰款20元。在限速50km以下的道路上被發現的,給予口頭警告并改正。系安全帶的好處和不系安全帶的危險:1。盡快約束乘客。減少乘客或駕駛員的慣性和位置偏差;2.安全帶的設計可以為乘客提供舒適和便利,并將沖擊力降至最低;3.保持捆綁位置不變,使捆綁力避開人體的脆弱部位。使用張緊器和限力器可以充分發揮安全帶的保護性能,減少外力對身體脆弱部位的影響,保護重要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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