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財政補助的對象是消費者,消費者按銷售價格扣減補助后支付。車企按扣減補助后的價格銷售新能源車給消費者,實行公務用車編制管理的單位購買新能源小客車不享受北京財政補貼。對新能源汽車(純電動汽車、燃料電池汽車)按照中央與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級補助;相關技術要求參照《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政策的通知》(財建〔2018〕18號)執行。對私人購買新能源小客車不作運營
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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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配|
優惠政策)要求;對其他類型新能源汽車,在車輛運營滿2萬公里后給予市級補助。新能源環衛車、新能源公交車、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的新能源汽車,不享受本市財政補助。根據申領補貼流程,車企需攜帶規定的備案和申請材料,至北京環境交易所進行備案登記,通過北京市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公共服務平臺網站提交車輛信息。環交所將對初始信息進行驗證審核,于每周末發布審核結果,車企可隨時登錄查看進程,并對信息進行修改完善。當審核通過后,車企需將車輛申請紙質材料提交至環交所確認,環交所每年1、3、5、7、9、11月10個工作日內向財政局上報放款數據,財政局復審通過后即兌付補助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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